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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民、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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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自来水价格明细表]

    完善居民生活类用水阶梯水价政策。
           1、分档水量及阶梯价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相关规定,将居民生活用水量分三个阶梯。第一、二、三阶梯每户年用水量分别为:200立方米(含)以下、200-350立方米(含)、350立方米以上。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各梯次增加用水量每年60立方米。各阶梯的基本水价比例按1:1.5:3确定,到户价格第一阶梯为每立方米2.98元,第二阶梯为每立方米3.77元,第三阶梯为每立方米6.14元。阶梯水价按年度结算,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总水费=第一阶梯到户价格×第一阶梯用水量+第二阶梯到户价格×第二阶梯用水量+第三阶梯到户价格×第三阶梯用水量。
          2、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价格。如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医院、学校、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等非居民用水,到户价格调整为3.08元/立方米。
          3、根据建发改[2019]69号文件,工业用水价格调整到户价为3.33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1.93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20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2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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