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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自来水公司供水服务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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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安全供水,提高供水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的供用水关系,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内容、标准及时间

1、供水水质。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的要求,水质综合合格率不低于98%;根据国家和省标准、规范规定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进行严格监测、检测,常规检测每小时一次,科学合理安排水样采集点,水质检测率达100%,让城乡居民用上优质水、放心水。

2、供水压力。为满足用户对水量的需求,供水管网服务压力达到《江苏省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标准》要求,科学合理调度,确保用户用水。无特殊情况,管网末梢压力不低于0.14兆帕,管网压力合格率不低于97%

3、供水管道突发性爆管、折断等事故及一般的明漏、暗漏应在接到报漏电话之时起,4小时内止水,并立即组织抢修。抢修工作开始后,DN500mm的管道24小时内修复,DN500mm48小时内修复(节假日不能顺延)。DN500mm的管道修复期间,应启动应急供水方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城市供水阀门井盖缺少、损坏,接报后城市供水经营企业应在2小时内设置好防护标志,8小时内重新配好。不能及时补配或修复的,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4、抄表收费。查抄水表及时、到位,抄表人员对水表见表率≥98%,抄表准确率在99%以上。用户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费用的,我们将友情提醒用户缴费;对欠费停水的用户,在用户交清所欠费用,办理相关手续后24小时内恢复供水;对居民用户当月抄表数有明显异常的,及时通知用户。

5、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停水或降压供水时,城市供水经营企业应及时通知用户。DN500mm以上管道计划停水施工,提前48小时通知用户,应急性计划停水施工(不含爆管)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通知可选用书面直接送达、张贴通知书、广播、电视、报纸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发布。

6、业务受理。用户提出接水(新装、改装)、抄表到户改造等业务申请,符合接水规定,各项手续齐全的,应立即受理登记。个人用户5个工作日内设计审批完毕;用户资料齐全、具备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分情形实行限时办结:

①需要在建筑区划外增设接入管线但无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接入管线长度不超过100米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入;超过100米的,2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入。

②需要在建筑区划外增设接入管线且需要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接入管线长度不超过100米的,2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入;超过100米的,3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入。

③无需在建筑区划外增设接入管线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入。

④应急、紧急突发情况下,应开启报装接水绿色通道。

7、客户服务。供水服务电话24小时值班受理用户咨询与投诉。对用户提出的咨询,按照首问负责制,及时做好答复;对用户提出的投诉和建议,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

8、施工管理。抢修或铺设管网,做到完善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尽量安排夜间施工,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9、廉洁服务。不准刁难、要挟用户,不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以水谋私,不准向用户吃、拿、卡、要。

10、违诺责任。违反承诺的,由责任人向用户道歉,供水企业按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及相关部门给予处理。

二、投诉与监督

如您发现有违诺现象,可到责任科室或公司投诉,将在3日内得到答复,10日内处理完毕,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应向投诉者作出解释。

投诉电话:862351808619812324小时)

监督电话:86221085

以上承诺时限如遇假日顺延,如是信件投诉,则以收到信件的第二日起计,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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