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全面实行民用阶梯水价 10月底召开听证会
昨天,南京市政府公布了《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简称“意见”)。其中提到,今年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阶梯式水价制度。
对于涉及民生的价格改革,意见分别明确了要求。比如,在推进水价改革方面,提出要简化自来水价格分类,建立差别化水资源费征收体系,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行区域供水同网同价,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阶梯式水价制度。
同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再生水价格,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利用。
在推进交通价格改革上,南京将按照反映运输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保持公交、地铁、出租车等合理比价关系的原则,制定符合城市发展的公交、地铁、有轨电车、轮渡等价格政策,促进城市公共客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依照出租汽车行业定位,出台出租汽车燃料与运价联动机制,完善出租汽车运价体系。
在深化医药价格改革上,南京将制定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破除“以药养医”。
此外,将建立市场价格违法案件公开通报机制,通过媒体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公布市场价格违法主要表现形式,对经营者予以警示,对消费者给予提醒。(转)
(责任编辑:建湖水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