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盐城市城镇供水安全保障工作评价专家组一行来我县自来水公司检查指导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市级评价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和《江苏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评价细则》的通知》(苏建城[2022〕148号)的要求,组织开展城镇供水安全保障工作评价。在此基础上,省厅将组织开展省级现场评价。专家组对照《江苏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江苏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评价细则》标准要求,评价工作将采取实地查看现场、查阅台账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及评价情况反馈等方式开展。专家组在检查评价现场对水源建设与保护、水厂与管网运行管理、水质检测、供水服务、综合保障等5方面认真地进行评价,专家组对我县供水工作给予高度评价。